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13 16:10:03 作者:圣运律师

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

一、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都有哪些区别

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棚户区指的大都是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房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经过棚户区改造后,当地群众的住房条件会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设施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可以参照一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那么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补偿呢?主要还是依据土地性质进行区分并且进行补偿。主要分为两种如下: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实物安置指的是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5、选房顺序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2、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4、外迁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五)其他补助费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城中村土地已经变更为国有土地,此时拆迁补偿就要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基本上就是参照周边商品房价格来制定补偿标准,大致的补偿金额等于房屋面积乘以周边房价,通过计算得出,如果补偿金额基本达到这个标准,那么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那么补偿就是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提高补偿。

棚户区改造和普通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项目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补偿的标准、补偿的多少等存在区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城中村改造如何进行补偿

城中村改造相较于一般的征收拆迁来说,不论是从土地性质还是房屋类型,都更为复杂,所以其补偿标准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迁,城中村土地性质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目前现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质分为三种类型。1.已经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2.虽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质仍旧为集体土地;3.部分为国有土地,部分为集体土地。房屋类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临时用地房屋、无证房屋、小产权房、门面房等多种。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也就是说,由于法律已经做了特殊规定,城中村原则上是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标准和流程进行补偿的。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要依据土地性质、房屋类型等具体情况进行区分。补偿方式有两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中村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调换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选择。如果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由选出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相关规范评估确定。如果选择调换房屋,底线是调换面积在同等地段“拆一还一”,各地区根据生活水平不同会在此基础上增加系数补贴。同时,征收部门要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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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有哪些区别

城中村房屋拆迁的特殊性是因为其具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征。房屋建筑占有的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但是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却很高。如果是依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建筑成本价拆迁补偿,那补偿结果对被拆迁户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很可能就是降低原有的居住、生活水平,这是违背拆迁补偿原则的。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棚户区指的大都是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房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可知,经过棚户区改造后,当地群众的住房条件会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设施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可以参照一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本通知所称棚户区是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那么棚户区改造应该怎么补偿呢?主要还是依据土地性质进行区分并且进行补偿。主要分为两种如下: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实物安置指的是产权调换:产权置换最低的标准是拆一还一,意思就是拆一平补一平,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棚户区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此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三、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棚户区在字面上理解为城市中平房居所,房屋密度较大,交通不便,因生活条件限制,不管是周边环境还是卫生都比较差,而且住房年限较久,又因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性质,所以自己修建比较困难,棚改拆迁之后一般会搬离原居所所在地;城中村:城中村顾名思义,在城市中的农村,多数因城市郊区城镇化,但是该地并未进行实质开发,逐渐演变成城中村。

和棚户区最明显的不同是土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但是因所处位置又比普通农村较好,所以在补偿时的市场价格和周边持平,拆迁之后一般是在原地址新建安置房。根据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方式自然也不能相同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应适用国有土地进行补偿,而城中村则应按照集体土地进行补偿,对宅基地及房屋还要进行双重补偿。所以,不管是适用法律还是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一、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至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国家还没有统一的立法,主要由各地区自行制定,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

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两种情形:

1、城中村,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情形,由于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周边房价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上附着物的标准给予补偿,难以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所以很多城市专门出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时明确: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2、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地补偿,并未规定房屋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在法条的表述上为“附着物”。且当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订的。

二、拆迁补偿分类是哪些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本人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用国家集体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时,应当对被征用房屋进行审查,并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补偿大多根据土地性质和房屋使用情况进行分类。

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使用分类:拆迁补偿可分为住宅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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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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