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0 06:53:07 作者:圣运律师
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一般强拆违法责任有哪些
一般会依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责任,主要的责任是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房屋在征收过程中被强拆了,该如何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是先进行补偿后进行拆迁的,如果征收过程中非法强拆的,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等方式维权。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及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措施
申请信息公开,是公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以保证自己充分了解与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进展,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拆迁中,积极申请信息公开,能及时知道整个拆迁的进展情况及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等。对拆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也能让被拆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见招拆招,不至于措手不及,对维权心态也有一个平衡作用,这是必要的准备。
二、不要一味抵制文件签收,可以选择性签字
有一类被拆迁人会对拆迁方送来的一系列文件过于敏感,总觉得文件内容肯定对自己不利,所以坚决不签任何文件,以为这样就能保住房子或者提高要价。殊不知,一味的抵制签字,会等来拆迁方的强制拆迁或逼迁。
那面对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到底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你可以接收,但不要着急签字。因为一旦签了字,就意味着文件内容发生了法律效力,对签字人具了约束力。后期如果再想要就此维权就会显得异常艰难。
接收文件后,就得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合法、合理内容的文件可以选择签字。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就要尤为慎重了,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三、主动参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切莫让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否则你的房子评估的价格可能会很低。其实,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于拆迁实践中。大量实践表明:由政府指定的评估机构去评估拆迁房屋,最后的评估价格基本上都很低。
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程序中。
四、要保留好拆迁各个阶段的文件证据。
有证据证明违法逼迁行为是行政主体指导实施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而达到保障拆迁补偿利益的目的。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不签征收协议被逼迁怎么办
1、及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措施
申请信息公开,是公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以保证自己充分了解与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进展,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拆迁中,积极申请信息公开,能及时知道整个拆迁的进展情况及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等。对拆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也能让被拆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见招拆招,不至于措手不及,对维权心态也有一个平衡作用,这是必要的准备。
2、不要一味抵制文件签收,可以选择性签字
一味的抵制签字,会等来拆迁方的强制拆迁或逼迁。面对拆迁方送来的文件首先可以接收,但不要着急签字。接收文件后,就得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合法、合理内容的文件可以选择签字。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就要尤为慎重了,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3、主动参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程序中。
4、要保留好拆迁各个阶段的文件证据。
●城中村改造不签字会被强拆吗
●城中村改造不签会拆吗
●城中村改造补偿不合理
●城中村改造有人不同意怎么办
●城中村改造需要征地批文吗
●城中村不拆迁了
●城中村拆迁不合理
●城中村改造不签会拆吗
●城中村改造村民不同意
●城中村改造村民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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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来源:头条-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