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常见问题,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4-07-05 11:50:35 作者:圣运律师

城中村改造常见问题,城中村——在城镇化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存在人口杂乱、城市规划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使用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城市的整体环境建设,严重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城中村改造,

一、城中村改造常见问题

城中村——在城镇化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存在人口杂乱、城市规划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使用等诸多问题,不利于城市的整体环境建设,严重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房、建新房这么简单,相关负责人和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到城市经济、文化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防范下列城中村现象的故态复萌:

(1)人口杂乱,治安形势严峻。

(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居住环境差。

(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太差,存在严重消防隐患

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

(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

对其后期的发展作出合理规划,让老百姓今后的生活得到应有的保障,实现城中村改造便民利民,为人民谋福祉的现实意义。而不是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后,却陷入从城中村到棚户区恶性循环的怪圈,耗时耗力却不得善终。

一、如何解决城中村改造政策中的问题

城中村的被拆迁户们,身处城中村改造时,应当集中注意自己的这几项拆迁补偿是否到位: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咨询:

网友:城中村改造怎么改?

律师:第一步,制定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二步,将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第三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实质上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各地的做法各不一样。

第四步,改造模式的确定和城中村改造投资人的确定。

第五步,完成规划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

第六步,拆迁补偿安置和拆除实施。

第七步,地使用权手续的完善。

第八步,项目建造。

第九步,项目交付,主要包括回迁房的交付和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的交付。

二、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城中村改造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城中村改造和拆迁的赔偿情况不同。棚户区在字面上理解为城市中平房居所,房屋密度较大,交通不便,因生活条件限制,不管是周边环境还是卫生都比较差,而且住房年限较久,又因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性质,所以自己修建比较困难,棚改拆迁之后一般会搬离原居所所在地;城中村:城中村顾名思义,在城市中的农村,多数因城市郊区城镇化。但是该地并未进行实质开发,逐渐演变成城中村;

2、城中村改造和拆迁的产权情况不同。拆迁和城中村改造最明显的不同是土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但是因所处位置又比普通农村较好,所以在补偿时的市场价格和周边持平,拆迁之后一般是在原地址新建安置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

城中村改造算拆迁。城中村改造是指对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的房屋,进行的征收拆迁。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城中村改造如下:

1、规划,各区政府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规划;

2、土地收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拆迁,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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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城中村改造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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