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0 10:29:00 作者:圣运律师
城中村主要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生活水平较低的居民区,因此,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人均居住环境,城市改造工作也应运而生,只是令大家怀疑的是,城中村改造到底是利民工作还是只是政府的面子工程。
全国各地持续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同时,山东省也正在加紧改造步伐,济南的李大哥近日来所,咨询城改纠纷的问题。在案涉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征收补偿文件指出,居民住房补偿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 号)进行补偿,该文件显示,济南市各区的房屋补偿在七百元至一千四百元之间不同,而李大哥所在的济阳区房屋补偿标准正是七百元一平米,而济南市的平均房价为一万五千元每平,若按照这个补偿标准,大家很难选择货币补偿。
那既然这样,就来看看回迁房吧。根据《补偿安置方案》,每人可按照安置价享受40平方米的套内安置面积,安置价格为500元每平,超出部分按照优购价回购,每平方米1700元每平方米。回迁安置听起来貌似要比货币补偿性价比高一些,可是又由谁来保证回迁房的质量和到位速度呢?同时,该城改项目的补偿方案写明,临时安置费每月只有12元每平,就算是一百平的房子,临时安置费每月也只有120元,没听说过哪里120元能租到房子的。
这样比较下来,大家真的很难愿意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毕竟谁愿意放弃自己原本的独门独院,去住毫无保障的筒子楼呢?
圣运王有银律师指出,无论是城中村改造还是其他土地征收项目,都应当坚持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的补偿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而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在圣运律师过往接手的城改补偿纠纷中,征收方给出的房屋补偿标准均与周边房价存在巨大差别,但又刚好可以回购回迁房,征收方的意图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了。而且,在回购安置房后,房屋的质量与交付期限,很多时候并没有政府官方作为保障,一不小心就会落得,无家可归的下场,就算真的拿到安置房,所剩余的补偿款并不能支持被征收人房屋装修的基本支出,这明显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补偿原则。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尽管在城改项目中,不少征收方都允许被征收人进行选择,但是由于他们所给出的补偿标准过低,无法满足之后的购房需求,被征收人不得不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我国法律规定的补偿方式选择权,就这样被征收方成功限制。
在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初期,尤其是在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前,大家一定要认真查看安置补偿方案,估算自己的补偿款,一旦发现存在利益受损的可能,大家一定要尽快联系专业人士介入。在城改前期,大家都未签订安置补偿方案前,可以选择集体维权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阻止房屋拆迁,保住自家房子,另一方面可以形成集体效应,与征收方能够更为有效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