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3 11:07:52 作者:圣运律师
征地拆迁法律事务部负责吗,一、征地拆迁法律事务部负责吗在涉及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业务实行全面性的监督与管理。而在地方层面上,县级以及更高一级别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则应当承担起专门负责房
在涉及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过程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业务实行全面性的监督与管理。
而在地方层面上,县级以及更高一级别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则应当承担起专门负责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职责,对其本行政辖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事宜进行严密细致的监督与管理。
在具体规定补偿费用的环节,地方人民政府需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来予以明确,同时,拆建单位也必须严格遵循这些规定,不可擅自变更或调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关于拆迁过程中虚假增加面积所涉及的补偿费用,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到,不同城市对于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各异,但有些人在此过程中,往往采取欺骗手段以获取不当利益,毫无疑问,此类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嫌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有关法规,通常情况下,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要求其相关费用必须在三个月之内全部支付完毕;而如果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会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在内的诸多细节进行详细约定,同时还需明确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关键信息。
若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支付期限,那么在期限届满后,被拆迁者即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反之,若未约定补偿款支付履行期限,则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被拆迁者可随时请求履行义务。
在撰写个人征地协议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签署过程中,务必严格审查协议的签字主体,确定其合法性及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重视违约责任的设定,确保协议的各方都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要明确协议的执行流程;
(4)要认真审阅协议的具体内容,如发现有任何不利于己方的不公条款,应立即与对方协商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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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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