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2018-07-30 13:01:04 作者:圣运律师

从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高新区于今年12月7日召开了南二环东延工程征地拆迁动员大会,该会议安排部署了南二环东延征地拆迁

      从石家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高新区于今年127日召开了南二环东延工程征地拆迁动员大会,该会议安排部署了南二环东延征地拆迁工作。南二环东延工程是市政府2015年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该工程高新区段长约6500米,占地涉及宋营镇的西仰陵、中仰陵、东仰陵、南豆和韩通五个村,总征地面积为611.099亩,其中耕地面积412.044亩。

       可见,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近年来建设占用耕地越来越多,而目前我国的土地农转非等制度本身又存在缺陷,农地征用过程中不规范、不负责行为极其泛滥,致使个别地方的土地征收几乎等同于对农民的一次掠夺。为了防止被征收人的利益受损,避免农民因似掠夺式的征地行为而陷入窘困的生存状态,在这里,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针对石家庄市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与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就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而言,石家庄市可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可以适用201281号施行的《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其立法较为全面且规范,均对房屋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房屋估价及相对应的程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在此就不一一展开。在此主要介绍下与农民息息相关但立法尚不完善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


       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涉及到宅基地(耕地以外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房屋财产(地上附着物)的这两方面补偿,而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1、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2、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一)宅基地的补偿


       综合上述信息,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别为该片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四至六倍。针对这点,河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了201561日执行的《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以供参考:单位:/    平均价 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8
石家庄市 90468
主城区 301105 450000 300000 210000 150000
藁城区 123003 149700 126000 120000
鹿泉区 108359 120000 104000 90000
栾城区 123069 142000 120000
井陉矿区 45664 86500 4380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5636 310000 195000
晋州市 76711 80000 76000
新乐市 85981 150000 116000 85000 80000
井陉县 85218 250000 175000 130000 110000 85000 67000
正定县 121385 300000 200000 160000 115000 105000 100000
行唐县 64604 115000 89000 68000 66000 58950
灵寿县 79732 127000 105500 87800 79800 70000
高邑县 66166 76000 69000 64000
深泽县 73566 100000 90000 80000 73000 67000
赞皇县 58116 82000 78000 60000 59000 58000 57000 55500
无极县 73986 128900 124900 81200 67900 53900 50900
平山县 81043 310000 167300 72000 70000 68000
元氏县 74227 165000 130000 70000
  81105 84200 83500 82000 80000 79500

(二)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应由该片地所在地级市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对此,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而作出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石政办函〔2010122号)内附: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5.树木类补偿标准;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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