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2 05:29:47 作者:圣运律师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姜堰拆迁补偿标准,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5.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35万元/人。一、征地补偿款有什么标准征地补偿款各补偿项目的标准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省市,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5.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35万元/人。
一、征地补偿款有什么标准
征地补偿款各补偿项目的标准是不同的。同时不同的省市,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地补偿按什么标准
征地补偿的标准为: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的标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国家征地地面附属物赔偿标准
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35.25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35万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分析: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度第2批次村镇 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所在乡(镇)、村)
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蒋垛镇,具体位 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三水街道陈庄村2个组集体土地2.6231公顷(其中十六组农 用地2.0036公顷;十五组农用地0.2036公顷、建设用地0.0540 公顷、未利用地0.3619公顷),新河村2个组集体土地0.6942公 顷(其中一组农用地0.3027公顷、未利用地0.2480公顷;八组农 用地0.0560公顷、未利用地0.0875公顷);罗塘街道曹家村八组 集体土地0.315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城南村4个组集体土地 2.024公顷(其中九组农用地0.0776公顷;十四组农用地0.1950 公顷、建设用地0.1095公顷、未利用地0.1075公顷;十五组农 用地0.6798公顷、未利用地0.0299公顷;十六组农用地0.7258 公顷、建设用地0.0165、未利用地0.0824公顷);天目山街道单 塘村四组集体土地0.18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蒋垛镇许桥村 集体土地135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法律依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第一条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泰州市姜堰区2020年度第2批次村镇 建设用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第二条 征收土地位置(所在乡(镇)、村)
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蒋垛镇,具体位 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条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三水街道陈庄村2个组集体土地2.6231公顷(其中十六组农 用地2.0036公顷;十五组农用地0.2036公顷、建设用地0.0540 公顷、未利用地0.3619公顷),新河村2个组集体土地0.6942公 顷(其中一组农用地0.3027公顷、未利用地0.2480公顷;八组农 用地0.0560公顷、未利用地0.0875公顷);罗塘街道曹家村八组 集体土地0.315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城南村4个组集体土地 2.024公顷(其中九组农用地0.0776公顷;十四组农用地0.1950 公顷、建设用地0.1095公顷、未利用地0.1075公顷;十五组农 用地0.6798公顷、未利用地0.0299公顷;十六组农用地0.7258 公顷、建设用地0.0165、未利用地0.0824公顷);天目山街道单 塘村四组集体土地0.181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蒋垛镇许桥村 集体土地135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法律分析:姜堰区未来5年规划,姜堰宾馆北侧地块1-4标段、幸福小商品市场西侧将进行动迁改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法律分析:(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政策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多少钱
●姜堰拆迁多少钱一平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多少
●姜堰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姜堰拆迁办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
●姜堰拆迁安置房
●泰州拆迁装修补偿
●姜堰农村拆迁标准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表
●姜堰区拆迁补偿标准
●2021年姜堰拆迁标准
●姜堰拆迁政策
●2020姜堰城区拆迁补偿细则
●2022年姜堰拆迁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标准最新,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村里内部拆迁补偿,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区拆迁安置房,姜堰市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姜堰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实施方案,姜堰市城市更新的概念: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姜堰区拆迁征地补偿方案,姜堰拆迁规划: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拆迁多少钱一平,姜堰市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泰州姜堰区域拆迁补偿办法,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拆迁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汽车站拆迁补偿,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泰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姜堰老小区拆迁补偿标准,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泰州市姜堰区拆迁补偿办法,姜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工程,姜堰市城市更新项目包括什么: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姜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标准,鱼塘承包征收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标准最新,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拆迁装潢补偿,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村里内部拆迁补偿,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姜堰市拆迁咨询电话是多少,姜堰市拆迁咨询电话: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姜堰区拆迁补偿 集体土地,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姜堰区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姜堰市城市更新:今日谈城市更新百科
●姜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姜堰拆迁补偿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姜堰拆迁装潢补偿多少钱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邹建毅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