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 土地性质怎么填,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4-12-21 14:55:14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补偿 土地性质怎么填,政府拆迁赔偿出让性质怎么填,政府拆迁赔偿出让性质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那么其拆迁赔偿出让性质就是出让。这意味着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已经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了土地使

一、拆迁补偿 土地性质怎么填,政府拆迁赔偿出让性质怎么填

政府拆迁赔偿出让性质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那么其拆迁赔偿出让性质就是出让。这意味着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已经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在拆迁时,政府需要按照市场价值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同时还需要考虑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价值。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在国家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安置房,那么其拆迁赔偿出让性质就是划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并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是通过政府划拨方式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在拆迁时,政府通常会按照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同时可能还会给予一定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安置房,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来说,这种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房屋的所有权可能属于个人或者家庭。在拆迁时,政府需要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方式和标准。

总的来说,政府拆迁赔偿出让性质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土地的性质密切相关。在具体操作中,政府会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被拆迁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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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

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4、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二、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

征用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拆迁,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再有,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三、拆迁补偿合同性质?

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说是在强制缔约的前提下,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地位悬殊的基础上,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有限的协商的一种协议,是行政行为的延续,具有极强的行政性。 毋庸质疑的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绝不是纯粹的民事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土地性质是出让遇到拆迁如何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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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租的商铺遇到拆迁如何补偿

征收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和承租人,租客能否参与征收补偿利益分割取决于与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是否有特别约定以及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包含租客经营因素而获得的停产停业、设备搬迁等补偿。

出让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前,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里规定的只是对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价值的补偿

拆迁补偿土地如何评估

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遇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该如何处理

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五、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否涉及到土地性质?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标准需要考虑土地性质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裁量。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面积、装修程度等情况,以及拆迁对被拆迁人生产、生活等方面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确定。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应当根据房屋的性质、用途、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以及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情况,综合确定补偿标准。

3.《物权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人对其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考虑土地性质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同时,土地所有权人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受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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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 土地性质怎么填写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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