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平方数减税费,增值税减免政策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4-12-21 14:41:58 作者:圣运律师

拆迁补偿平方数减税费,有关税费减免的规定,1、拆迁居民可以持拆迁证明免除与拆迁补偿数额对应部分的契税;2、一年内卖旧买新的可以免除出售原房产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一、企业拆迁补偿税收政策与企业拆迁补偿款中有联系的税种主要包括三种:企业所得税

一、拆迁补偿平方数减税费,有关税费减免的规定

1、拆迁居民可以持拆迁证明免除与拆迁补偿数额对应部分的契税;

2、一年内卖旧买新的可以免除出售原房产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拆迁补偿税收政策

与企业拆迁补偿款中有联系的税种主要包括三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中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也不收。此外不同的征收可能会免除部分税种。例如: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补偿款,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如果是商业征收,则不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二、定向安置房超过拆迁房金额需要缴税吗

需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三、二手房过户手续费得多少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平方米。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

,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但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各地对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不一,在确定契税时必须根据当地的法规所定的标准确定住宅是否为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

7、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转让的时间距离上次过户超过两年的,则不需要交营业税。营业税的计算标准为:普通住宅过户不足2年转卖=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卖=交易全额的5.55%,2年以上转卖=差额的5.55%。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或者该出卖房屋不是唯一住房时收取,有两种方式:A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算征收;B税率为1%,因为原购房发票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9、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的0.5%收取。

二手房在买卖时除了契税各地不同外其他费用基本是全国统一的,在确定契税时,要查阅当地的行政法规,以当地行政法规为准。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一、增值税减免政策有哪些1、增值税减免政策如下:(1)税基式减免,这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重新确定税率、选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3)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抵免税额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指的就是有形动产;2、销售劳务是指提供修理修配、加工劳务;3、销售服务,服务包括运输服务、建筑服务以及生活服务等;4、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或所有权;5、销售不动产是指销售不动产所有权经济活动。

三、减免税包括哪些

减免税类型主要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与税额式减免,下面是这三种形式的具体介绍。1、税基式减免。即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应用形式有设起征点、免征额和允许跨期结转等。2、税率式减免。就是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税收的减免。3、税额式减免。就是通过直接减免税收的方式来实现税收减免,具体包括全额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和核定减征额等。减免税种类,在中国税收征管实践中,税收减免有多种情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1)法定减免,在税收实体法规中列举的减、免税。在每一个税种的基本法规中,一般都列有减免税条款,这些减、免税条款所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章专门列出关税的减免范围,如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品可以免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疫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的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利用废渣、废液、废气生产的产品,增值税可以定期减免。中国现行营业税、农业税和所得税税法中的起征点,免征额的规定也属于法定减免范围。(2)特案减免。专案规定的减税、免税。特案减免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各税种的基本法规确定以后,随着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所作的新的减、免税。二是某些不能或不宜在各税种的基本法规中一一列举,而需采用专案规定的形式。这两种专案规定的减免,通常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批准授权由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作出。特案减免又可分为无期限和有期限两种。对有期限的减免,期满后即应照章恢复征税,如国务院批准,对金银首饰消费税所使用税率从1994年1月1日起从10%减按5%的税率征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11月下文规定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免征增值税(采用“先征后返”的办法)。国务院规定,向国务院确定的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捐赠,不超过年应纳税所得额3%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老区促进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组织以及国家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二年企业所得税。(3)临时减免税,为照顾纳税人生产、生活以及其他特殊困难而临时批准给予的减免税。如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意外变化,纳税人依法缴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审批给予减免税。它通常是定期的减、免税或者是一次性的减免税。但有时临时性减、免税又作为特案减免税处理。减税免税内容,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减、免税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鼓励生产性减免。国家为了尽快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对列人国家试制计划的新产品,给于定期减免增值税。为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废渣、废液、废气和其他废弃物品生产的产品和实现的利润,给予一定期限的免征增值税、所得税的照顾。对出口产品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已征的税款。为了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我国农业税条例规定,从有收入的年份起免征农业税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规定,从事运用科技知识和非常技术为生产经营者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降低产品成本等专业技术的技术服务经营单位和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二年企业所得税;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人,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社会保障性减免。国家为了扶持社会福利事业,组织残疾人员就业,并照顾其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对新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排盲、聋、政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免征所得税。超过10%不足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照顾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经济比较落后的实际情况,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税或免税。我国某些税种有起征点和免征额的规定,目的是在保证维护纳税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履行纳税义务,如果按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还可给予减免照顾。(3)自然灾害性减免。纳税人遇有风、火、水、旱、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得不到保险赔款,纳税有困难的,经过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后,可以给予定期的或一次性减免税照顾,中国幅员广阔,农(牧)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每年都会发生一定范围和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我国农业税条例规定,凡因水、旱、风、雹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农业生产受到损失时,可以根据“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灾全免”的原则,给予减免税照顾。减税免税管理,税收减免是体现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管理。其要求和内容主要有:(1)统一认识,坚持原则,减、免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财政收入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发展经济的原则,从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出发,充分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防止减免税失度。减免税必须有明确的经济目的,要有社会经济效益,享受减免税照顾的企业,必须确保给予的减免税用于有效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促进生产发展。(2)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审核申请书。申请减免税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说明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和减免税金的用途。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报告逐项审核,派员深人企业掌握第一手资料,核查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要求减免税的理由是否充足,企业准备采取的增收节支措施是否可行。(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减免税管理权限办事。减免税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办理,不得超越权限,自行其是,擅自减免,涉及中央减免税管理权限的,各地区、各部门应事先征求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报国务院审批,任何地区和部门自行下达超越自己管理权限的减、免税文件一律无效,各级税务机关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上级税务机关。在审批时,对金额较大,影响面广的减、免税申请,要实行集体审议,严禁个人决定减免。(4)加强减免税金的管理。企业提出的减、免税申请批准后,由税务机关和企业双方就减免税期间,减免税款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一般采用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的形式,用于发展生产的,税务机关要会同享受减、免税的企业共同制订减、免税的目标管理方案,用好减免税金。明确规定减、免税的数额、期限、使用计划、效益要求等。采取有效措施的组织实施。在合同或协议书中还要明确规定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必须达到的经济效益指标,否则,税务机关有权取消当年的减免税照顾,并追缴已减免的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三章第三十三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四、税收减免政策

税收减免政策如下: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五、税费减免政策

税费减免政策如下:1、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我国现行的税种总共包含17个:1、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2、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中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以及财产和行为税中的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5、还包括五个特定目的税: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税务筹划的意义:1、节约企业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税收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代价,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无法逃避的义务。同时,企业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而税款作为收入的减项,对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通过对经济活动事前的安排,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但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2、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税收筹划如果做的科学、合理,将会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收益。企业如果能全面地了解税收的优惠政策,并且能够合理地运用,将会对企业税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减轻的作用,从而放大企业利润。3、降低法律风险。税收筹划不同于偷税和避税,偷税漏税要受到法律制裁,避税要受反避税制约,而税收筹划则不然,它是在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一种合法的经济理财行为。所以合理的税务筹划,既合法又能降低企业成本,实现税务零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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