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0 10:08:32 作者:圣运律师
有时候,令拆迁户担心的并不是拆迁得不到补偿,而是当地拆迁补偿政策本身不公平怎么办?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通过河南高院的一个典型案例为你解读这个问题。
几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某区人民政府启动了商丘市睢阳区长江鑫苑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先生的房屋在该项目房屋征收的范围内。王先生与某区政府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其后某区政府作出了房屋补偿决定。
王先生不服该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商丘市中级人民院经审理认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产权调换方式中,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均不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撤销被诉房屋补偿决定。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该案为河南省高院公布的8件“民告官”典型案例之一,该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要求不仅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司法引导,对于同类型纠纷的处理亦具有一定参考之意,值得拆迁户学习。河南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曾明确指出,通过发布案例形式公开“民告官”案,旨在提醒民众,通过诉讼也可维权;提醒行政部门,有权不能任性。
最后圣运拆迁律师要提醒您,无论征收决定不公还是补偿决定不公,人民法院都要坚持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结合,依法审查。面对不公平的拆迁补偿,拆迁户切不可丧失维权信心,一旦发现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或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均不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建议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听取专业法律建议,唯有借助法律的力量来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样是最安全也是最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