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6 14:02:21 作者:圣运律师
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国家征地承包地如何赔付,一、国家征地承包地如何赔付1、关于土地补偿费用方面,系指土地使用权人因政府合法征用其持有的土地财产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而得到的一种合法经济赔偿;2、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所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
1、关于土地补偿费用方面,系指土地使用权人因政府合法征用其持有的土地财产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而得到的一种合法经济赔偿;
2、在土地征收工作中所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应归属相关权益所有者所享使用。
也就是说这些权益应归属实际耕作该土地的农民群体所有;
3、至于土地征收过程中所产生的安置补助费用部分,则由享有相应安置权益的村民持有,并将直接分配给每位受益者,以保证村民的切实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家征地承包地如何赔付”,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国家征地承包地如何赔付房租
●国家征用承包地的补偿办法
●征收承包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用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承包地
●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地钱归谁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
●国家征用承包地的补偿办法
●国家征收承包土地补偿
●承包地征收补偿
●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制定的
●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价格
●2020年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农作物补偿标准
●征地农作物价格明细表
●土地征收农作物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地面作物补偿标准
●征地经济作物补偿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
来源:临律-国家征地承包地如何赔付,国家征地农作物补偿标准是怎样